当前位置:天津食品网 » 食品法规 » 政策指导

正文

滨海新区:餐饮单位需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发布日期:2013-10-11  浏览次数:7565

  天津食品网10月11日讯 日前,《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保障实施细则》正式实施。

天津食品网讯

  天津食品网10月11日讯 日前,《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保障实施细则》正式实施。据《细则》显示,接待单位须达到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A级标准,监督员监督食品制作全过程,并快速检测每批次食物原料。《细则》将为新区范围内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保障工作,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防止公共场所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根据《细则》,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须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A级(或具备与A级标准相当的条件)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A级(或具备与A级标准相当的条件)的接待单位,且具备相适应的餐饮服务能力,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同时,主办单位要在活动举办前20个工作日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重大活动相关信息。

  接待单位在为重大活动提供餐饮、住宿、饮水等服务时,须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责任。提供餐饮服务前,必须制定重大活动食谱,并需要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加强原材料检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确保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重大活动食品留样将按品种分别存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食品留样存放的冰箱应专用,安排专人负责,上锁保管。此外,接待单位提供的客房、会议室、游泳、沐浴、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在符合相关卫生要求的同时,还需要出具有效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检测报告。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重大活动规模和性质确定全程监督或重点监督的监管方式,各分局接到重大活动任务后,将根据需要选派至少2名监督员、2名快速检测人员对接待单位进行动态监督监测。监督员将对接待单位的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责令整改。

  监督员还将对食品原料的采购、粗加工、加工成品进行全程监督,厨师在烹饪加工过程中用嘴去尝菜品味道、用脏的抹布擦拭洁净的炒勺或餐饮具等、工作前和如厕后没有洗手等不卫生行为都被明令禁止,并全程接受监督员监督。针对新购进每个批次食品原料,监督人员都将进行农药残留、甲醛、瘦肉精、亚硝酸盐等现场快速检测。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天津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天津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天津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